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9-27 09:26: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9月21日,孝昌交警陡山执法服务站民警利用稽查布控系统查获一起准驾不符且驾驶报废车上路的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9时48分,系统预警:一辆鄂AP9**6白色福田牌的小型汽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由孝感往孝昌方向驶来,值班民警立即采取措施在执法服务站前设卡拦截,经检查,发现该车前玻璃上粘贴的标志标识已经失效,于是民警将该车带至中队作进一步了解。
经进一步查询,该驾驶员刘某金(男,55岁,丰山镇人,持D证),该车存在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年检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等多项违法行为。随后,民警通过对驾驶员刘某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述报废车上路的危害性,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并表示以后一定会遵守法律法规。
目前,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刘某金准驾不符、驾驶报废车上路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进行罚款700元、扣12分的严厉处罚。该车辆现已暂扣至中队,并将进行强制报废。
孝昌交警提示:机动车达到报废车辆或者到了使用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等大大降低,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问题,希望广大驾驶员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驾驶报废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