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0-24 09:35: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10月23日,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交警依法查获一名驾驶证超分停止使用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人员。
10月23日晚,城区中队民警按照大队统一部署安排,在二堤口路口开展酒驾统一行动,20时许,高某驾驶皖FW3***号小型轿车沿南环路自东向西行驶至二堤口路口时,当民警对其询问驾驶证信息时,驾驶员高某言辞闪烁,说话含糊不清,称驾驶证自己没有带,也没有喝酒。民警通过警务通信息查询得知,高某驾驶证状态为违法未处理、超分、扣留、停止使用。
民警当场向高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扣留了机动车,并详细告知了处罚流程,同时对驾驶员高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24日,高某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民警提醒:驾驶证处于停止使用状态时视为没有驾驶资格,一定要通过学习考试恢复资格后再开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