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1-02 14:23: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四川新闻网眉山10月31日讯(赵晓悦)近年来,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整个社会车辆保有量飞速增长,带动了驾驶人的培训机构的蓬勃发展,驾校的收入增长较快,但审计初步调查发现,驾校的收入增长并未体现出缴税的增加,且差距较大。所以审计部门在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中,有针对性对驾校应税劳务的纳税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一、驾校纳税计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收费标准不固定。学员的缴费有多有少,计税标准难以确定。审计调查发现:驾校的交税标准是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一个统一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计税人数难确定。由于多种原因存在退费情况,驾校实际上采用的是已经领取驾照的人数来确定申报。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当天。”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的规定。
审计机关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照税法的相关规定,以驾校当期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由税务机关依法追缴驾校少计的税款20多万元。
二、建议意见
1、税务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税务部门要主动与运管、交通等部门联系,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准确把控驾校的实际收入,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不了解实际情况造成征税不到位的情况。
2、严格要求驾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税务部门应该要求驾校以实际报名人数申报,退费情况在下一年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减。
3、征管人员要尽职尽责
税收征管人员是税款征收的第一道关口,工作人员应该做到对其所负责征税的驾校的经营情况有所了解,不能完全依靠驾校自己申报的资料,还应该实地调查,收集笫一手材料,做到心中有数。
4、法律法规宣传到位
税务部门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快速发展的产业,将税法宣传到位服务到位,才能确保税收征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