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规范驾校培训服务收费行为推进会现场
胶东在线1月30日讯(记者 张倩 通讯员 王志国 张士林 曲明)收费公示不规范、协议签订不完整、强制服务乱收费、退学转学扣费多、学时制培训不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自2016年6月放开后,市民对于驾校培训收费的投诉举报持续升温,数据显示,烟台“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245件,同比上升56%。
30日,烟台市物价局和烟台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学习机动车培训服务的政策法规,正式启动全市机动车培训服务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和规范工作。两部门表示,将加大监管力度和违规问题处罚力度,对社会影响大的违法案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10件不正当价格行为被查处,4类问题需重点整改
为促进驾培服务业的发展,2016年6月出台的《山东省定价目录》,明确放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不含农机),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自行制订。收费标准放开了,但暴露出的问题却让人越发揪心。
2016年6月,周姓学员在烟台某驾校缴费3900元参加C1培训,后又被要求缴纳考试费300元、指纹费100元、打卡费100元、场地适应费150元,但在双方协议里并没有约定。经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查实,该驾校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物价局责令其立即整改,退还多收费用并对其处以5000元的罚款。
2017年8月,毕姓学员在烟台某驾校缴费3500元参加C1培训,课目一考试未过其他项目未学要求退学,驾校扣费800元。经查,该驾校与当事人协议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事项,物价局责令驾校退还多收费用400元,对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
类似这样的学车经历,不少人深受其害。收费标准放开后,全市重点查处了不正当价格行为10件,经济制裁19000元,同比上升3.5%。“放开收费标准,不是‘放手不管’,更不是‘放任自流’。虽然驾校可自主定价,但收费行为仍然要符合相关规定。”烟台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于永志告诉记者,通过分析,受理的245件驾培行业举报,主要存在收费公示不规范、学教双方协议不明确、退学转学名目杂扣费多、服务乱收费等4方面的问题,需要全市驾培机构着重整改。
收费公示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驾校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全,有的驾校收费标准不明确,有的驾校收费公示不醒目。学、教双方协议方面,主要表现为协议内容简单、甲乙双方的责任不清、双方共同责任不明确,有协议之外收费问题。退学转学名目杂扣费多的问题,主要是学员退(转)学的,驾培机构不愿为学员办理退学退费手续,不愿如数退还应退费用。此外,还有机构强制服务乱收费,主要是学员考试不合格要求继续培训的,没有本着学员自愿的原则,根据学员的特殊培训需求与其签订《特需服务协议》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违规影响恶劣将被曝光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在30日举行的全市规范驾校培训服务收费行为推进会上,烟台市物价局和烟台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监管力度和违规问题处罚力度,依法处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对社会影响大的违法案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此次组织学习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收费行为规范,是2017年底由烟台市物价局和市交通局于2017年底研究制定,将于3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 2月 28日,旨在保护驾驶学员利益的同时,引导驾培服务业健康发展。
新规要求,整治和规范教学与考试行为。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统一使用驾管部门配发的计时IC卡,按规定刷卡登记,同时建立《驾驶培训教学日志》,如实登记学员的培训情况,并经学员签名确认。培训机构未安装和使用培训计时管理系统的,未按照核定的准教类别规范施教的,未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的,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的,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规范和整治培训服务收费行为。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培训服务收费行为规范的政策规定,立即整改协议签订不完整、强制服务乱收费、退学转学扣费多、学时制培训不落实等违规问题,主动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