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5-03 09:35: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5月3日上午,小伙子丁某驾驶一辆扬州号牌的轿车,从扬州到镇江火车站接人。经过扬溧高速镇江西收费站,遇镇江公安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检查.丁某未携带驾驶证,竟然脑子一热冒用“70后”车主的驾驶证,却因为年龄差距过大被当场识破。本来一个交通违法行为变两个,当场被民警并处了150元罚款。
3日上午9时30分前后,镇江公安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在扬溧高速镇江西收费站,进行“春雷行动”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民警徐建军带领辅警高履斌,在检查一辆扬州号牌的白色轿车时,请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司机很爽快的出示了行驶证,随后在车上查找了一番后,犹豫着递给了民警一本谭某某的驾驶证。
民警接到驾驶证后,看了驾驶证上照片,发现明显不是小伙本人。经进一步问他姓名,但小伙司机却一口报出了谭某某的名字。民警当即告知小伙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其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坚持说就是谭某某。
民警固定好证据后,开始剥开事实问题。经仔细询问小伙年龄、出生日期等,看面相司机是个年轻小伙,而驾驶证上的谭某某则是70年出生,应该属于大叔级别了。民警经过一连串的询问,小伙逐渐露出马脚。
当民警告知小伙,使用他人驾驶证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后,这时小伙才向民警坦白,自己其实叫丁某。由于驾驶证出门忘带了,他知道未携带驾驶证要罚款扣分,看见车主的驾驶证就想借用一下蒙混过关,没想到民警检查这么仔细。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民警以“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和“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为案由,对丁某分别处以罚款50元记1分和罚款100元的处罚。
民警在此提示车主: 驾驶车辆应当携带好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车上保险标志和检验合格标志齐全有效方能上路行驶。此外,特别是借用他人车辆时,一定要检查行驶证是否在车上,以免造成不必要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