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9-11 09:54: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近期关于滴滴车的新闻引起了社会广大关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18年9月7日早上5点23分许,嘉兴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日常执勤时,高速公路即查即处系统报警显示浙JB08E0号小型轿车在G15w常台高速江苏方向175公里+700米处存在超速的违法行为,随即民警将该车拦截,并引导至岗亭准备进行核查并处罚。
该车上总共两人,当时驾驶车辆的徐某,在接受民警处理的时候,表示没有携带驾驶证,并报出了“自己的驾驶证号”,然而民警在核查后,却发现了问题。
这个驾驶证号码并非他本人,他实际叫徐某平,驾驶证已经超分、被扣留且已经停止使用。
这个时候车上另一个人朱某坐不住了,显得很着急!
原来朱某才是该车车主,这次是开滴滴车,接了单子准备将徐某从天台送到无锡。
乘客怎么开起了滴滴车,而滴滴车主却在车内睡大觉呢?!
经了解:朱某从天台出发后,半途觉得累了,想下高速休息下,但是徐某因为赶时间要去无锡办事,所以双方决定将车子交给徐某开,而朱某在车上眯一会休息下。
结果徐某开车还超速了,在公安检查站被拦了下来。徐某两年前因为机动车未悬挂号牌被交警查处过,驾驶证被记12分并扣留了,需要参加理论考试,但徐某考了4、5次的理论考试也没通过,所以一直未重新取得驾驶资格,直到这次被我们交警查获。
随后民警对徐某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仍旧驾驶机动车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而对滴滴车主朱某也进行了批评教育。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应遵照规定时速行驶,不得超速。此外切勿随意将自己的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一旦出现问题,同样需要负相应的责任。
竟然敢把车让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开,幸亏发现及时,不然出事后悔都晚了!猛击下方拇指,支持交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