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0-09 09:56: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近日,记者从保定警方了解到,保定市清苑区一名驾校学员为了顺利通过机动车驾驶员考试,用“包过费”买通驾校校长,在考科目三时让校长帮忙找人替考。考试时,替考人员被公安交警安装的最新人脸识别系统识破,“李鬼”被抓现行。
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保定警方对外发布的首起替考驾照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
人脸识别显神威,替考当场被识破
9月18日,在保定公安交警支队车管二所科目三高新区考场,清苑区某驾校学员张某在通过考试车辆上的人脸识别系统与身份证比对时,身份验证失败,不能进行考试。随后,考场安全员重新启动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系统后,该男子验证再次失败。系统连续报错,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在仔细比对后,工作人员发现该男子与所持身份证上的照片信息有出入,经过进一步验证核实,该男子实为李某而并非应该参加考试的张某本人。考场工作人员将案件移交高新区警方。
驾考不凭真本事,买通校长找替考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张某在2017年报名参加驾驶员考试后,通过了科目一考试。后张某担心自己考不过科目三,便找到驾校校长刘某让其帮忙想办法。校长刘某让张某缴纳了一笔“包过费”后表示会帮其通过考试。随后,校长刘某找到了和张某长相有些相似的李某,让李某帮忙替考,并许诺张某给的“包过费”可以作为李某妻子报考驾照的报名费。李某答应了校长刘某,但没想到在科目三考场上车考试时身份验证失败,被抓现行。
系统升级防作弊, 替考行为已违法
保定公安交警工作人员介绍称,为了防止驾考作弊,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在今年8月,对保定市所有科目三考场设备进行了升级,在考试车辆上安装使用了身份证芯片识别与人脸识别技术。该技术先利用读卡器读取身份证信息,然后与驾考预约信息进行自动比对,最后再通过人脸识别验证,且各项信息比对成功后才可参加考试。
记者从保定公安交警处获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行为都要担负刑事责任。张某与李某的驾考替考案是考场系统升级后发现的第一起驾考替考案,也是自《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保定警方对外发布的首起替考驾照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