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8-14 09:37: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为提升交通管理服务便利化工作,海口公安交警先后推行了一系列“放管服”新举措,并逐渐实现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的便民利民服务。此次海口公安交警推行的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改革也是“放管服”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新举措推行之前:
据了解,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往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办理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业务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
新举措推行之后:
通过此次便利改革后,市民前往海口公安交警第二车管所办理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业务的:
一、户籍地为海南省内的,可仅凭身份证在海口办理以上业务。户籍地在本省(区)内的居民跨地市申请的,仅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明,不再需要提供居住证明。
二、户籍地在海南省外的,持省内任一地区居住证明,可在海口办理以上业务。对于户籍地在省(区)外的居民申请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本省(区)任一地市的居住证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