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7-06 09:10: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7月6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获悉,资阳7人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集中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徐某辉(化名)是此次被吊销驾驶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之一。据他回忆,6月22日,他饮酒后骑摩托车行驶在电信大楼附近被交警拦下,交警发现,他身上有酒味,怀疑其可能涉嫌酒后驾驶。经检验,他的血液酒精浓度值达100mg/100ml,涉嫌醉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因徐某辉、张某斌、吴某全、赖某芬等7人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徐某辉在处罚决定书下方签名的那一刻,悔恨不已,他表示,“以前只知道喝酒不能开汽车,对喝酒开摩托车的行为抱有侥幸心理,让家人担心、对工作也造成一定影响,很后悔。希望广大驾驶员不管喝不喝酒,都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最重要。”
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方展也表示,今年4月至7月,正值开展“夏安行动”期间,主要对“酒驾、醉驾、毒驾”进行查处,借此告诫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开车时不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要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