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29 09:51: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报名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科目一却屡考不过,永春男子黄某心存侥幸,找中介“想办法”,购买假证。24日,黄某因持假证上高速,被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查获。
24日下午,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在永春执法站执勤,预警系统显示一部车辆涉嫌超分驾驶,民警立即拦截检查该车。
被民警拦下后,驾驶员面露难色,随后向民警出示了一本由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放的,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发放日期为2015年8月18日。民警经过仔细检查后发现,该驾驶证有伪造嫌疑,便将驾驶员及车辆带至执法站。经系统查询,驾驶员黄某尚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证,在民警询问黄某时,黄某惊异地说:“我的证不可能是假的吧! ”小声嘀咕道:“我可能被骗了。”
几经询问,黄某告诉民警,因科目一屡次考不过,便萌生了找中介办理驾驶证的想法,一家中介(黄某自称该中介已倒闭)自称只要缴纳8000元,便打包票通过机动车资格考试,该机构人员还特地带黄某到泉州大霞美驾管所体检报名,并带黄某到外省参加考试,在考试结束数月后拿给黄某一本驾驶证,称是其考过的。黄某自觉驾驶技术一般便少有驾驶,当日也是因为朋友都不熟悉永春的路线,才从南安省新路段开始转由黄某驾驶。
高速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悉,黄某将面临两罪并处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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