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9-21 10:02:11 您是第0位浏览者
依据《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驾驶培训机构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明的业务种类、核定的培训区域进行招生和培训,统一规范招生站(点),并将招生站(点)设置情况报原许可机关备案”的规定,结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期,宜宾市运管局对全市驾校招生点进行清理并重新登记备案,这是宜宾市运管局自2012年以来第5次对驾校招生点进行清理。通过清理,全市驾校现有招生点共62个,较2015年新增招生点7个、取消招生点2个。目前,宜宾市运管局已更新局门户网站驾校招生点备案信息,供公众查询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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