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2-28 14:39:47 您是第0位浏览者
近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符合我省实际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方案。 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根据《实施意见》,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驾驶培训机构主动公开培训时段、教练员、缴费方式等,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鼓励“一人一车”培训方式,减少学员学车等候时间。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学习。 从2017年起,新申报的社会考场严格实行考训分离;2019年起,全省社会考场均按考训分离模式管理。 超过60天预约考试不成功可换考场 《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委托辖区内考场场地建设、设备配置、系统维护和考试员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县级公安机关承担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工作,方便群众就近考试。对申请预约场地驾驶技能或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超过60日未成功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公安机关通过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不得将考试指标与驾驶培训机构的培训车辆、教练员数量挂钩。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考试应视频直播 允许免费看考场 《实施意见》提出,公开考试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公开考试过程,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候考大厅等场所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实行考场公开,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徒步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但不得进行驾驶训练。 改进老龄驾驶人体检规定,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不同科目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 《实施意见》要求,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2017年上半年在3至5个市试点,下半年在全省全面推行。 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还将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按照国家关于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