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8-30 09:58: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很多交通违法行为除了罚款以外,驾驶证还要记分,于是就有人想方设法买卖驾驶证记分。宝坻交警在办理车务手续的时候,就把4名“买分卖分”违法人员抓了“现行”,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4个人拘留并处罚款。
8月27日下午,王某委托刘某为其名下的机动车办理验车手续,刘某发现该车有16条共计1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没有处理。为了帮王某的车“消分”并从中获利,刘某联系到李某甲,李某甲向王某提供了李某乙的驾驶证,并承诺为王某的车辆记扣违法11分。
刘某收取了王某支付的千余元“买分”钱款后,自己先留下了一部分,随后又将剩余钱款分别给了李某甲和李某乙。随后,几个人携手到交警宝坻支队安监大厅办理业务。在办理的过程中,交警发现他们对违法行为言辞模糊,而且形迹可疑,立即进行了调查询问。随后,几人对买卖驾驶证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本案随即被移交至公安宝坻分局海滨派出所处理。
派出所民警进一步调查后确认,买分的王某,卖分的李某乙,以及介绍人刘某和李某甲等4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该4人予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管部门表示,对机动车驾驶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管理手段和措施,目的是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买卖机动车驾驶证记分,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管理秩序。驾驶证“卖分”存在很大风险,如果违法行为背后涉及肇事、伤人等严重事故案件,“买分”者和“卖分”者都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