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3-13 09:28: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发生交通事故后,我应该及时向交管部门报警,而不应该逃逸,我甘愿接受处罚。”24岁的陈某家住东西湖区金银湖街。前不久,陈某购得一辆蓝色二手标致207轿车。因所持的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陈某将这辆二手车应用于练习车技。3月10日晚9时42分,陈某驾驶蓝色标致207轿车行至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二雅路与吴中路交会路口处路段时,突遇意外情况,陈某处理不及时,车头撞在路中的交通隔离护栏上,致使数米交通护栏被撞毁。事后,陈某未向交管部门报警,却趁着夜色将肇事车辆开走逃逸。他以为车辆使用的是临时牌照,能够逃过交警的“法眼”。
3月12日上午10时许,东西湖区交通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通过连续多日排查及视频追踪,发现肇事的蓝色标致207轿车最后消失在东西湖区金银湖街环湖路柏景湾小区附近。民警于是对柏景湾小区及周边路段进行重点排查。发现肇事轿车正在柏景湾小区附近一家汽车修理厂维修。民警当场将驾车肇事逃逸的24岁车主陈某及使用临时号牌的肇事车辆查获。因陈某撞毁交通护栏逃逸,他不仅需要按价值赔偿交通护栏损失费3600元,还将面临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