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8-25 10:55:58 您是第0位浏览者
伙同他人筹建驾校,非法占用农用地70余亩进行平整,破坏了当地森林资源环境。日前,经贵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徐某生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以同样罪名判处徐某生任法定代表人的贵溪市远大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罚金十万元。
2012年上半年,徐某生与他人合伙在贵溪市流口镇横路村筹建贵溪市远大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驾校),徐某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责驾校前期筹建工作。2012年9月1日,徐某生承租当地农用地21亩,2013年获批占用林地19.26亩,徐某生雇人将这21亩农用地全部推平。后因申报一级资质驾校需要,徐某生代表远大驾校于2014年12月又从横路村承租土地66亩,2015年4月非法将该承租的土地推平用于扩建驾校,并超出承租面积扩建。
2016年5月6日,群众举报远大驾校非法占用农用地而案发。经鉴定,远大驾校占用农用地总面积93.6亩,土地已全部平整,植被已破坏,林地性质已改变。除去获批面积,远大驾校实际非法占用林地71.78亩。
2016年5月9日,徐某生到贵溪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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