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7-24 10:05:59 您是第0位浏览者
本报讯(胡启涌 记者姚强)近日,遵义凤冈县汪某、江某两人参加机动车科目一考试,用手机拍照作弊,被禁考1年。
家住绥阳县洋川镇43岁的汪某、遵义市汇川区42岁的江某,两人分别于6月份在播州区、绥阳县报名参加C1型机动车驾驶证培训,两人已参加两次科目一考试,均没有合格。随后,两人通过自主预约,在凤冈县第三次参加机动车科目一考试。
两人都担心考不过,分别花450元和650元买来一副传输器,考试时,通过手机拍下考题,传给场外的“老师”,再由“老师”告知正确答案。
7月18日,两人进入考场后,因神情紧张,动作蹊跷,存在作弊嫌疑,被立即叫停考试,并现场查出传输器、手机等作弊工具。
对此,民警取消两人当天科目一考试成绩和资格,并作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