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0-10 11:25:3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原标题:酒后欲接朋友 驾车上高速被逮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0日讯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这句话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基本常识,但是也有人心存侥幸,不仅酒后开车,甚至还把车开上了高速公路。
今年8月的一天,郑某在漳浦旧镇高速路旁与朋友聚餐喝酒,在喝了9瓶啤酒后,得知有一个朋友在隔壁霞美镇欲要前来相聚。郑某自告奋勇要驾车去接朋友。上车后,郑某心想高速路就在附近,走高速车辆较少,路途也较近,高速路上交警也不经常巡查,自己酒驾不至于被查获。随后,郑某就将车开上了高速,不曾想,在途经沈海高速A道2413KM处时,被巡查的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郑某血样中乙醇含量高达为284.4㎎/100ml,超过醉酒标准血液中乙醇含量80mg/100ml三倍以上。
近日,诏安县法院依法判决郑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江英凤 杨虹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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