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0-06 10:03:56 您是第0位浏览者
近日,在烟台青年南路与港城西大街交会处,某驾校女学员刘某驾驶一辆过期临时号牌车辆被警方查处。因其涉嫌无证无牌驾车,刘某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不过,当交警知道刘某独自在家带三岁女儿时,便延后拘留时间等刘某丈夫回家后再执行。
上午9:30时,正在青年南路与港城西大街交叉路口执勤的市交警三大队交警,发现路口西面有一辆白色长城哈弗SUV客车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交警随即将这辆车叫停在路边进行检查。开车的是一位年轻的女性司机刘某,交警检查刘某递交上来的机动车临时号牌发现,这张临时号牌已经过期3天了。随后,民警要求刘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时,她告诉交警,自己目前还在学车过程中,尽管已经考完了科目二的课程,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面对这种情况,执勤交警一面向大队违法处理室进行刘某身份查询,一面对她进行询问。很快大队违法处理室反馈回来的信息证实了刘某的话。交警只能向刘某解释,她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机动车未悬挂牌照”,并依法要求刘某到大队违法处理室进行处理。
当刘某得知自己因为“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将被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7天。”刘某吓得赶紧向交警求情,并声称她还有一个3岁的女儿在幼儿园,丈夫出差要到22时才回家,孩子没人管咋办?
办案民警马上将这一情况向上级汇报,本着人性化的执法理念,行政拘留程序推迟一天执行,并安排交警开车陪同刘某到幼儿园接了孩子并送回家,等到刘某的丈夫回来后,再执行拘留程序。
见状,刘某对交警的这种人性化执法表达了感激和对自己违法行为的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