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8-05 10:31:01 您是第0位浏览者
45岁的孙鹏和42岁的陈杰都是河北省石家庄市无业人员。近年来,汽车市场火爆,考驾照的人很多,二人遂联手组织驾考作弊,从中获利。日前,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陈杰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判处孙鹏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12月,准备参加石家庄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考生刘某觉得准备不充分,担心自己不能顺利通过考试。他在考场外“碰巧”认识了孙鹏,孙称可以找人让他通过考试,但需要收费2000元。刘某为了顺利通过考试,就交给孙鹏2000元。孙鹏自留200元,将剩余的1800元给了陈杰。
随后,经孙鹏介绍,刘某找到陈杰,由陈杰提供电子作弊器材,将装有耳机的衬衣提供给刘某在考试时使用,而陈杰在考场外用无线电发射器、对讲机等作弊工具向刘某提供考试答案。12月9日,在考试过程中,刘某使用该作弊器材时被监考员发现并带离了考场。
12月24日,还是在该驾校门外,准备参加驾考的史某在陈杰的车内佩戴作弊设备准备参加驾驶员考试时,被稽查民警逮个正着,民警现场扣押了陈杰的全套作弊工具。
办案检察官说,根据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案中,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设立的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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